積分規則
一、基本規定
1.安昂商城會員消費,即可按照積分規則明確的計算方式累計積分,并可根據安昂商城規定兌換相應的實物禮品、服務等(以下統稱“積分禮品”)。
2.安昂商城會員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安昂商城有權取消其參加積分活動資格:涉嫌利用虛假交易獲取積分(包括為他人使用惡意手段刷積分行為)、所持安昂商城會員被停用或限制使用、自行注銷、有逾期欠款行為、違反《安昂商城用戶協議》、違反《安昂商城章程》或本積分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的。
3.安昂商城有權要求消費人提供消費交易發票、購買憑證等材料,以查實交易真實性;如消費人無法提交相關材料,安昂商城有權不予兌換;一旦查實消費人為虛假交易獲取積分兌換套利或有逾期欠款行為的,以及違反法律法規及監管政策或我行相關約定規定的,安昂商城有權采取凍結積分、積分清零、凍結會員使用、銷戶等措施,并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如前述行為可能構成犯罪的,安昂商城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向司法機關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
4.積分為安昂商城對會員消費的回饋項目,在兌換取得積分禮品前并不構成會員資產,積分不可轉讓給其他會員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轉讓對安昂商城均不產生效力。
二、積分累積規則
安昂商城會員在安昂商城所產出的使用及消費行為可累計積分;部分業務按照實際金額計積分。但下列項目不予計算積分:
1.拖欠貨款單筆不允許累計;
2.通過工具等手段惡意刷取的積分,經查實不允許兌換;
3.訂單產生退貨等行為,積分也將會隨之扣除;
4.其他安昂商城指定的不進行積分兌換的交易會員賬戶;
5.僅限現金交易客戶累計,月結客戶月結訂單不參與積分累計;
6.如由于會員未按照安昂商城規定操作,導致不應獲得積分的交易被計算了積分,安昂商城有權扣除會員的該部分積分。
7.安昂商城有權審查會員消費人獲取積分交易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正當性,并要求會員消費人提供消費記錄等證明材料。如會員無法按期提供符合安昂商城要求的證明材料,安昂有權不授予賬號會員積分、或采取扣回積分措施。
8.獎勵積分是鼓勵會員特定消費或使用有關產品或參加活動并符合獎勵條件而額外計算的積分。獎勵積分按積分獎勵類活動所公布的活動條款計算和使用。
三、積分的計算方式
個人用戶積分獲得方式主要分為綜合積分及獎勵積分;
1.綜合積分獲取規則如下:
注冊及綁定獲得積分方式 | 獲得積分值(分) |
新用戶注冊 | 100 |
完善信息(完善會員基本信息) | 100 |
消費獲得積分方式 | 獲得積分值(分) |
線上消費,不滿10元不累計積分 | 實際消費金額*10%=積分回饋數量(不含運費) |
任務獲得積分方式 | 獲得積分值(分) |
每日簽到(一天限1次) | 10 |
瀏覽商品(一天限1次) | 1 |
收藏商品(一天限1次) | 1 |
分享商品(一天限1次) | 1 |
發布詢價(一天限1次) | 1 |
發布評論(按訂單數計算,一條1積分) | 1 |
2.獎勵積分:獎勵積分是安昂商城為鼓勵客戶特定消費,用戶重復購買消費并符合獎勵條件而額外計算的積分;獎勵積分按安昂商城積分獎勵活動所公布的活動條款計算和使用;
注:
1)積分計算日期為該筆訂單完成付款的時間、該筆操作完成的時間;
2)因任何理由將商品退換、快遞物流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者,安昂商城將扣除原先通過此筆交易取得的積分。
四、積分有效期
積分有效期為最長三年(以日歷年度計算,含累計積分當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例“從2020開始算起的一年”)累計的積分于第三年12月31日到期,自動清零。
例: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間累計的積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超過三年的積分將會自動清零,且不可再恢復。
五、積分的查詢客戶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積分余額
1. 登錄安昂商城官網:www.hahwhg33.com,登錄賬號查詢積分;
2. 撥打免費服務熱線:400-098-1117;
3. 官網咨詢在線客服,協助查詢積分;
4. 關注公眾號安昂商城,進入商城中心查詢積分。
積分信息以安昂商城訂單款項為準,根據客戶需求對積分查詢渠道進行調整、補充或完善;如用戶對積分交易明細有疑義,可致電免費服務熱線查詢。
六、積分的兌換
1. 用戶可依照本規則及禮品目錄兌換積分禮品,安昂商城將相應扣減客戶積分;
2. 積分禮品兌換標準、兌換規則均已兌換期間新公布的積分活動公告和禮品目錄為準;
3. 特定積分禮品有一定數量限制,先申請先得,兌完為止,用戶可選擇兌換其他禮品;
4. 積分兌換由用戶提交申請,用戶每月僅限申請兌換一份禮品,剩余積分可下一個月兌換。
七、積分兌換方式
用戶登錄安昂商城網站www.hahwhg33.com查詢積分余額及積分禮品目錄,確定禮品兌換品種數量后,通過以下方式提出兌換申請:
1. 登錄網站自助申請:用戶根據禮品目錄選定可兌換禮品,提交申請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禮品方可發放;
2. 公眾號申請:關注安昂商城公眾號,點擊首頁進入商城中心提出申請;
3. 電話:撥打免費服務熱線400-098-1117申請兌換;
4. 所有禮品已經申請,既不可取消或更改,且用戶提交申請即表明授權予安昂商城下單時賬戶積分不足兌換時,將提出申請不成功;
5. 配送信息查詢:兌換申請成功,將受到短信提示包含訂單編號,且可致電免費服務熱線400-098-1117查詢配送訂單狀態;
6. 用戶提出兌換申請既視為同意安昂商城將用戶名、聯系電話、對賬單地址等配送信息提交禮品供應商及配送單位并接受禮品配送服務。
八、積分商城兌換
1. 積分禮品目錄將通過網站及積分手冊等發布并更新積分禮品目錄,網站或宣傳品中的積分禮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部分禮品顏色、花色隨機發送;積分可兌換現金(以紅包形式,現金僅限在平臺購買指定商品可用);
2. 所有禮品兌換一經申請,即不可取消或更改;
3. 積分禮品兌換屬回饋活動,恕不提供發票,若非質量問題,所有積分禮品均不可退換退貨、退款、退積分或兌換現金,如所兌換積分的積分禮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或積分禮品本身有質量問題時,用戶需在簽收日起的7天內致電禮品單上注明供應商銷售熱線提出換貨申請,超過7天將不予受理,退回時請務必保留原包裝,內附說明書、附件相關憑證,如客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禮品質量問題,可致電禮品供應商申請維修;
4. 本積分活動所提供的積分禮品,由各積分禮品供應商提供,其質量、數量、款式、顏色、售后服務等問題均由供應商負責,安昂商城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和承諾;
5. 因用戶所兌換的積分品而發生的相應所得稅均由用戶自行承擔和申報。
九、積分商戶兌換
1. 積分商戶在兌換積分消費時,可使用積分兌換紅包扣除部分消費在指定商品抵扣;
2. 積分折抵兌換消費款項占單筆消費應付總金額的比例視不同商戶情況確定。(商戶積分折抵兌換消費款項占單筆消費應付總金額的占比等規則詳見網站公告);
3. 賬單支付部分累積積分(該積分用戶類型為我行指定不計積分的除外),積分兌換部分不再累積積分;
4. 商戶兌換積分禮品金額中由刷卡、轉賬或者其他金額支付、部分金額由商戶向消費人開具發票,積分兌換部分不開具發票。
十、積分禮品的配送
成功兌換的積分禮品均提供配送到用戶服務,通常在用戶提出申請后的20天內(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國定假日除外)進行訂單處理和配送服務;實物禮品由個積分供應商按用戶預留對賬單地址信息(僅限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臺)寄達用戶手中,非實物禮品如手機話費、購物卡等僅發送至客戶本人預留系統的手機號,請在兌換申請前一周核實對賬單地址、郵編、手機號碼,確保信息正確及完整;如因地址不詳、錯誤或因變更未及時通知安昂商城客服或因無人收貨、手機號碼未預留或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延遲送達,未能送達等均由用戶自行負責。
(一)積分禮品的配送方式如下:
1. 送貨上門:通常在用戶提交申請后20天內(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國定假日及偏遠地區、災害天氣等特殊情況除外);
2. 普寄包裹:無法提供送貨上門服務的偏遠地區以及相關管制地區將通過普寄包裹的方式配送;
3. 信函方式:購物券或其他有效憑證將通過信函方式郵寄給用戶。
十一、積分的性質
積分為安昂商城平臺會員消費的回饋項目,在兌換取得積分禮品前并不構成持卡人資產,積分不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任何轉讓對安昂商城均不產生效力,未經安昂商城同意積分不能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非積分禮品的給付。
十二、法律關系
安昂商城與積分禮品供應商并無合伙、經銷、代理關系或共同出賣人、廣告媒體或保證人關系;如用戶與本活動供應商所提供的積分禮品及售后服務有爭議時,均由禮品供應商處理、解決;本積分活動是安昂商城對用戶提供的無償讓利活動,用戶對供應商提供的禮品及售后服務有爭議時,安昂商城將負責協助用戶與供應商去的聯系,保證選擇或指定的供應商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修改及終止
安昂商城保留對本規則的最終解釋權,并有權根據需要取消或修改相關規則(包括但不限于參加資格、計分規則、禮品及兌換標準等),并經相關途徑(安昂商城官網、對賬單、短信)公告后生效。